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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盘罚一万说明政府和奸商在鬼混

 时间:2009-11-18 17:58:04编辑:作者:牛刀来源:网络转载
今天下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电话采访,就南京法制办《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一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份意见提出,对捂盘惜售的开发商进行罚款处理,并且额度为一万。我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估计中央电视台播不了那么多,因此,特刊发博客。

今天下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电话采访,就南京法制办《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一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份意见提出,对捂盘惜售的开发商进行罚款处理,并且额度为一万。我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估计中央电视台播不了那么多,因此,特刊发博客。

中国的民间有句俚语,叫做:洪洞县里无好人。这句话用于现在的南京,还是比较合适的。今天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南京房价还比9月上涨2.4%,在涨幅上排名靠前。联想起南京市出台的这个办法,只能说明,南京市政府已经在利用公权,名以上是打击捂盘惜售,实际上是在继续胡弄人,鼓励开发商囤积居奇炒买炒卖哄抬房价。

区区一万元的罚款,就能打击开发商囤房,这是哄小孩子的事。1997年前,中国刑法对开发商捂盘这种类似的行为,治以投机倒把罪,处罚极为严厉。尽管刑法取消了投机倒把罪,但是,仍然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只不过是没有人来执行而已。从法理上来说,对房地产以捂盘的方式来囤积居奇炒买炒卖哄抬房价,一样可以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来进行处罚,这怎么是罚款一万元的事呢?

这种处罚一万元实际上是在告诉开发商,有政府的红头文件保护,等着涨价再卖吧。政府的这种立场和态度,让我想起了上海解放时,陈毅市长的几段佳话,为了让上海市民过好日子,上海市政府历经艰难,打击奸商、调运物资、保证供应,从而受到了市民的拥戴。但是,你看看现在的南京市政府的这些人,怎么都和囤积居奇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的不法奸商搅到一块,还制定政策为奸商的不法行为实质上充当保护伞呢?

说南京府里无好人一点也不过分啊。现在的政府,面对如此之高的房价,只要稍微为城市普通居民着想,就应该将大量的社会保障住宅推向市场,而不要让这些收入本来就不高生活质量一直在下降的普通城市居民去被迫承担无法承担的生活成本,尤其是在目前这种经济随时走向萧条情况下,随时会有许多背负着巨额房贷的普通城市居民会走向破产。而中国的破产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到时候,南京市政府对开发商只处罚一万?我想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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